“本公司從事空運物流,其中一個客戶是香港一間上市公司的子公司。由於此公司有上市公司背景,所以一直以月結方式還款,每月涉及的運費金額很大。2009年11月,此公司拖欠我們2個月空運費用接近 $560,000, 但我們則須先代支付運費給航空公司,令公司承受很大的財政壓力。及後我把此事告知朋友,經他介紹下委案給振隆代為處理。他們透過談判及磋商,用了一個月時間終於令此公司還款 $250,000,剩餘 $310,000,則分 10 期攤還。透過振隆的協助,才可渡過這難關。感謝!”